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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青岛大学2016年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2016年07月05日 16:12  点击:[]

一、中心简介:        

青岛大学是我国第三批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培养院校,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形成了严格规范的管理和独具特色的培养模式。2013年顺利通过了国务院学位办、全国MPA教指委组织的合格评估,并获得了优秀成绩。由于管理规范、注重质量、特色鲜明,被评为青岛大学首批专业学位品牌专业。青岛大学非常重视包括案例教学在内的MPA教育创新,全国第一家公共管理案例研究基地——中国公共管理案例中心青岛研究基地落户青岛大学。开办以来,培养了大批优秀的MPA学生,受到了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好评。  

青岛大学MPA教育立足山东半岛,面向全国,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的公共管理人才。热诚欢迎各界人士报考青岛大学全日制MPA研究生。

二、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二)现场确认:

报考青岛大学并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8日至11月11日(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初试:

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时间:2015年12月26日8:30—11:30。

初试科目:英语二;

时间:2015年12月26日14:00—17:00。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复试: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六、学费标准:

4万元/生,分三年缴费,第一学年缴费2万元,第二学年缴费1万元,第三学年缴费1万元;以上学费标准为暂定收费标准,实际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和省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  

七、学制与培养方式:

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按全日制培养方案培养,利用周末和节假日授课  

八、学历学位授予:

颁发国家承认的公共管理硕士(MPA)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书。

九、MPA教育中心地址:

青岛市香港东路7号青岛大学东教1号楼107室邮编 26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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